7. 访问、更改和删除数据
您可以随时查看、更正或删除您在罗德与施瓦茨网站中输入的个人数据。您也有权反对我们继续使用该等数据,并撤销您的同意。
为此,您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 ,或联系数据保护官(请参阅第 1 节)。
如果您拥有 gloris 帐户,则可直接在个人资料中查看并更正数据。如要删除数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客户支持部门:。
就您的个人数据处理而言,您是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eu-gdpr) 中规定的数据主体,在相关控制者那里享有某些权利。
eu-gdpr 规定的数据主体权利
7.1 访问权
7.2 更正权
7.3 处理限制权
7.4 删除权
7.5 通知义务
7.6 数据可携权
7.7 反对权
7.8 撤销数据保护相关同意声明的权利
7.9 自动化个人决策,包括数据画像
7.10 向监督机构提出申诉的权利
7.11 处理的合法性
7.1 访问权
您有权要求控制者(参见第 1 节)确认您的个人数据是否正在处理中;若是正在处理中,则您有权访问个人数据和以下信息:
a. 处理目的;
b. 相关个人数据的类别;
c. 已经或即将向其披露个人数据的接收者或接收者类型;
d. 个人数据的预期存储期限,或用于确定该期限的标准(若无法获取期限信息);
e. 请求控制者更正或删除您的个人数据,或限制对数据的处理,或反对此类处理的权利;
f. 向监督机构提出申诉的权利;
g. 在个人数据并非从数据主体处收集的情况下,有关数据来源的任何可用信息;
h. eu-gdpr 第 22 条第 1 款和第 4 款规定的自动化决策(包括数据画像)、关于相关逻辑的有用信息(至少在此类情况下),以及此类处理对于数据主体的重要性和预期影响。您有权请求获取相应信息,了解您的个人数据是否已被传输至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地区或国际机构。若已被传输,则您可以请求获取相应信息,了解依据 eu-gdpr 第 46 条数据传输规定而采取的合适保障措施。
7.2 更正权
您有权请求控制者更正错误的个人数据且不得无故拖延。您有权将个人数据补充完整。
7.3 处理限制权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您有权请求控制者限制数据处理:
a. 您质疑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已有一段时间,而控制者在此期间完全可以验证个人数据的准确性;
b. 数据处理不合法,且您反对删除个人数据,并要求限制数据的使用;
c. 控制者不再出于处理之目的而需要个人数据,但您为了确立、行使或辩护法律性主张而需要个人数据;
d. 您已依据 eu-gdpr 第 21 条第 1 款反对处理个人数据,但尚不确定控制者的正当理由是否优先于您的权利。若您的个人数据处理受到限制,则除了数据存储之外,将仅在征得您的同意,或出于确立、行使或辩护法律性主张之目的,或为了保护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权利,或为了保障欧盟或成员国重大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会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如果您依据上述几项规定而限制数据的处理,则在解除处理限制之前,控制者将通知您。
7.4 删除权
7.4.1. 您有权要求控制者删除您的个人数据且不得无故拖延;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控制者有义务删除个人数据且不得无故拖延:
a. 您的个人数据不再需要用于其收集或处理之目的。
b. 您根据 eu-gdpr 第 6 条第 1 款 (a) 项或第 9 条第 2 款 (a) 项规定撤销数据处理所依据的同意声明,且没有其他法律依据支持数据处理。
c. 您依据 eu-gdpr 第 21 条第 1 款反对数据处理,且没有其他绝对正当的理由支持数据处理,或者您依据 ds-gvo 第 21 条第 2 款反对数据处理。
d. 您的个人数据已遭到非法处理。
e. 为了履行控制者需遵循的欧盟法律或成员国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义务而必须删除您的个人数据。
f. 已收集您的个人数据以提供 eu-gdpr 第 8 条第 1 款所规定的信息社会服务。
7.4.2 如果控制者已公开个人数据,并依据第 1 段而有义务删除个人数据,则考虑到可用技术和实施成本,控制者将采取合理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以向其他处理数据主体要求删除的个人数据的控制者提供关于该等个人数据的任何链接、副本或复制数据。
7.4.3 在出于下述目的而需要处理数据的情况下,第 7.4.1 和 7.4.2 段将不适用:
a. 行使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之权利;
b. 履行控制者需遵循的欧盟或成员国法律规定的要求处理数据的法定义务,或为执行意在维护公共利益或行使控制者所享职务权限的任务;
c. 依据 eu-gdpr 第 9 条第 2 款 (h) 项和 (i) 项规定以及第 9 条第 3 款规定,维护公共卫生相关的公共利益;
d. 在第 7.4.1 段所述权利可能导致处理目标无法实现或受到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下,符合第 89 条第 1 款规定的维护公共利益的存档目的、科学或历史研究目的、统计目的;或者
e. 确立、行使或辩护法律性主张。
7.5 通知义务
如果您已向控制者宣称要行使更正权、删除权或限制处理权,控制者将向您的个人数据的各个接收者告知个人数据的任何更正、删除或限制处理情况,除非证实此类操作不可行或很棘手。
您有权请求控制者向您提供此类接收者的信息。
7.6 数据可携权
在下列情形中,对于已提供给控制者的个人数据,您有权通过结构化的常用机器可读格式接收该等个人数据,并有权将该等数据提供给其他控制者,且不受到已接收该等个人数据的控制者的阻碍:
a. 数据处理基于按照 eu-gdpr 第 6 条第 1 款 (a) 项或第 9 条第 2 款 (a) 项规定给出的同意,或基于符合 eu-gdpr 第 6 条第 1 款 (b) 项规定的合同;并且
b. 处理是通过自动化方法进行的。
在行使数据可携权的时候,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您有权直接在控制者之间传输个人数据。该等操作不得对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造成不利影响。在为了执行意在维护公共利益或行使控制者所享职务权限的任务而需要处理数据的情况下,数据可携权不适用。
7.7 反对权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有权随时反对依据 eu-gdpr 第 6 条第 1 款 (e) 项或 (f) 项规定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包括依据这些规定进行数据画像。控制者将不得再处理您的个人数据,除非控制者给出很有说服力的正当理由,这些理由优先于您的利益、权利和自由,支持处理数据,或者控制者是为了确立、行使或辩护法律性主张。如果是出于直接营销之目的而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则您有权随时反对为了该等营销而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包括与该等直接营销相关的数据画像。如果您提出反对,将不再出于直接营销之目的处理您的个人数据。
在使用信息社会服务的情况下,即使存在 2002/58/ec 指令,您也可以根据技术规范而自动行使反对权。
7.8 撤销数据保护相关同意声明的权利
如果您出于数据保护之目的而给出同意,则有权随时撤销同意。撤销同意不会影响在撤销之前基于同意处理数据的合法性。
有关撤销新闻通讯接收同意的详细信息,请参见第 6 节;有关跟踪 cookie 的详细信息,请参见第 4 节。
7.9 自动化个人决策,包括数据画像
您有权不遵循仅依据自动化处理而制定的决策(包括
数据画像),这些决策会对您产生法律影响或类似的重大影响。若决策符合以下情形,
则此规定将不适用:
a. 对于签订或履行您和数据控制者之间的合同而言不可或缺;
b. 符合控制者需遵循且规定了用于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自由以及合法利益的适当措施的欧盟或成员国法律;或者
c. 基于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
上述决策并非基于 eu gdpr 第 9 条第 1 款规定的特殊个人数据类别,除非 eu gdpr 第 9 条第 2 款 (a) 项或 (g) 项规定适用,并已采取适当措施以保护您的权利、自由以及合法利益。
在本节 (a) 和 (c) 项规定的情况下,控制者将实施适当措施以保护您的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至少保障您有权对控制者一方实施人为干预、表达观点和质疑决策。
7.10 向监督机构提出申诉的权利
在不影响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违反了此条例,您有权向监督机构提出申诉,尤其是位于您惯常居所、工作地或被指控的违例行为所在成员国的监督机构。
受理申诉的监督机构会将申诉进度和结果告知申诉人,包括依据 eu-gdpr 第 78 条采取司法补救措施的几率。
7.11. 处理的合法性
如果我们征得数据主体的同意以处理其个人数据,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6 条第 1 款 (a) 项规定将作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如果为履行与数据主体签订的合同,或应数据主体在签订合同之前所提要求采取措施而必须处理个人数据,eu-gdpr 第 6 条第 1 款 (b) 项规定将作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如果为履行本公司所承担的法律义务而必须处理个人数据,eu-gdpr 第 6 条第 1 款 (c) 项规定将作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如果为保护数据主体或其他自然人的重大利益而必须处理个人数据,eu-gdpr 第 6 条第 1 款 (d) 项规定将作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如果为保障罗德与施瓦茨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而必须处理个人数据(除非数据主体的利益或基本权利和自由优先于该等利益),eu-gdpr 第 6 条第 1 款 (f) 项规定将作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我们公司的合法利益在于开展业务活动。